区物价局部门职责
区物价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价格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 一、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;草拟全区价格管理的规定并经批准颁布后,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。 二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,制定并调整区管商品价格和行政、事业性收费标准,制订定价原则、作价办法,合理安排各种比价、差价关系,协调处理价格争议,组织产品成本调查工作。 三、指导、监督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、镇物价管理工作。制定本级管理的商品和收费价格目录。帮助指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价格管理机制,完善内部管理制度,以增强其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。 四、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,健全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,依法检查、处理全区范围内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。组织指导群众性物价监督活动,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和开展“价格诚信单位”活动。 五、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,制止价格垄断、低价倾销、价格欺诈、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。 六、负责全区价格动态的监测、价格水平的统计、分析和价格趋势的预测。负责重要价格放开商品的价格监审和干预。 七、指导价格咨询、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及行政执法没收物品的拍卖,组织价格听证,处理价格争议。 八、组织开展价格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讨,不断总结经验,加强对基层价格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,并对专、兼职物价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。 九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地址:城港路58号 网址: 咨询电话:5609779 投诉电话:12358—8 传真:5609778 电子信箱: